3.具有3年以上的下列职务任职经历:担任相关行业企业中层职务及以上,其中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(含相当职务)以上职务;或地级市(区)管企业集团中层正职(含相当职务)或所属一级企业正职(含相当职务)以上职务;或同类型大、中型民营企业中层副职(含相当职务)以上职务;党政部门、事业单位、国家级开发区法定机构工作部门科级正职(含相当职务)及以上职务。4.具有5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,具有企业服务、金融、投资、产业研究等业务能力。复合型人才优先,具有跨国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。5.具有经济、管理专业或工作背景,可熟练使用英语开展外资招商或产业推介活动。具有金融从业资格证书,如证券从业资格证、基金从业资格证等优先。6.熟悉相关政策、法规,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,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、组织领导能力、沟通协调能力、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。7.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(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)。以上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及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发布之日,对于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。 和投集团副总经理1名,主要分管招商引资、产业投资、资产运营工作。
按照有关规定设立试用期,试用期为一年,试用期满考核评价不合格者予以解聘,合格者继续履职。按照和投集团薪酬管理制度定薪,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。按照市、区两级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,协助办理落户等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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