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
招聘岗位和人数:
本次各招聘单位共计划招录66名聘用制书记员
招录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
2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无纹身,年龄在18周岁以上(出生日期在2006年10月8日以前),同时须符合附件1关于年龄的具体要求(35周岁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8日以后);
3、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应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相关学历、学位证书,详细要求见附件1);
4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;
5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6、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、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、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,均不得报考。
地点:天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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